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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款被要求簽空白本票怎麼辦?
內容沒填完整以前,不要簽名

借款時被要求先簽空白本票或空白合約,應先停止。整理本票應核對內容、簽署前檢查、文件留存,以及已簽署後的處理方向。

整理:Winner借貸 · 更新:

「先簽名,之後再補」不是小事

借款流程中若有人要求你先在尚未填妥的本票、契約、授權書或保證文件上簽名,請先暫停。空白欄位日後可能出現與原先談話不一致的金額、日期、受款人或其他內容,增加爭議與舉證困難。

本票與借款契約不是同一份文件。本票屬票據;依票據法,簽名者原則上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,而本票執票人向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,可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。個案權利義務仍須依文件內容、交付經過與證據判斷。

一、空白本票與空白合約有哪些風險?

金額被補填:簽署時沒有確認票面金額,之後容易對「原本同意多少」產生爭議。

日期或受款人不明:發票日、到期日、受款人等欄位若未確認,可能影響權利行使與你的應對方式。

本票與借款條件對不上:本金、實拿金額、利息、費用和總還款若只存在聊天或口頭說法,日後較難快速釐清。

文件被帶走、自己沒有副本:沒有保存簽署完成的文件與附件,就難以核對是否遭改寫、加頁或替換。

不要因為對方說「大家都這樣簽」、「只是流程」或「撥款後才補」,就忽略文件內容。合法性與效力不能只靠一句話判斷。

二、本票與契約至少要核對哪些內容?

依票據法第 120 條,本票的法定記載涉及本票文字、一定金額、受款人、無條件支付、發票地、發票年月日、付款地與到期日;其中部分未記載時,法律另有視為見票即付或推定處所等規定。不要把「有些欄位可由法律補充」誤解為可以放心簽空白文件。

文件核對重點
本票

票面金額、受款人、發票日、到期日、付款地、是否允許轉讓,以及簽名或蓋章位置。

借款契約

借款本金、實際撥款、利率與計息方式、所有費用、每期金額、期數、總還款與逾期約定。

授權與擔保文件

授權範圍、期間、終止方式、擔保品、保證責任及資料使用目的。

簽署後副本

每頁內容、附件、簽名與修改處均完整,副本與對方持有版本一致。

三、簽名前照著做:六項安全清單

  1. 不簽空白:金額、日期、對象及重要條件未填妥,就先不要簽。
  2. 空白處劃線:不使用的欄位可劃線或清楚註記,降低日後增填空間。
  3. 修改處確認:任何塗改都應由相關當事人共同確認,不接受只有口頭解釋。
  4. 逐頁拍照:簽署當下拍攝完整文件與附件,照片須能看清文字、頁碼及簽章。
  5. 立即拿副本:不要接受「之後再寄」卻沒有明確交付方式;核對副本與現場版本相同。
  6. 條件互相核對:本票金額、契約本金、實拿金額及還款表應能互相說明;不一致先停止。

可以直接這樣問

「請先把本票與契約內容全部填寫完成,讓我核對金額、日期、受款人、利率、費用與總還款。我確認後才會簽名,並需要當場取得完整副本。」

四、已經簽了空白文件,現在怎麼辦?

先保存證據:保留對話、廣告、匯款紀錄、契約照片、在場者資訊,以及對方何時、以何理由要求簽署的紀錄。不要自行修改或銷毀現有文件。

以書面要求副本:要求對方提供目前持有的本票、契約與全部附件,並說明借款本金、實拿金額、費用及還款明細。是否進一步通知撤回授權或主張權利,應依個案取得法律意見。

注意法院或催收文件:若收到本票裁定、支付命令、強制執行或其他法院文件,不要擱置,也不要只和對方私訊。救濟方式與期間可能因文件種類而不同,請儘快帶著全部資料尋求律師或法律扶助協助。

懷疑遭詐騙或受威脅:可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;有立即安全疑慮時撥打 110。涉及銀行帳戶或轉帳,也應透過自行確認的銀行客服處理。

常見問題

本票沒有寫到期日,就是無效嗎?

不能這樣直接判斷。票據法對未載到期日的本票另有規定,可能視為見票即付。是否有效仍須核對全部法定記載及個案情況,不要自行推定。

本票金額和實際借到的錢不同,可以簽嗎?

先不要急著簽。請對方書面說明差額原因、費用、利息、總還款及本票擔保範圍;看不懂或數字無法對上時,先取得獨立法律意見。

清償後,本票要怎麼處理?

清償前先確認結清金額與收款對象;付款後索取結清證明,並要求返還或依可證明的方式註記、處理原本票及相關擔保文件。保留交付與返還紀錄。

資料來源與更新說明

本文依台灣法規與防詐查證資源整理一般性檢查步驟,不是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,也不代表相關機關推薦本站或刊登業者。

最後更新:2026 年 9 月 21 日。法規與個案情況可能不同;收到法院文件或已發生爭議時,請儘快尋求專業法律協助。需更正文章可附上本頁網址,透過LINE 客服聯絡。查看編輯政策